关于提前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新版国家标准的声明
发布时间:
2026-02-06 15:36
尊敬的消费者、合作伙伴及相关监管部门:
为积极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更新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三条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提前实施的相关规定,我司声明如下:
自2026年1月1日起,我司集团及受托方、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受托方将在过渡期内依GB7718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、GB28050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逐步推进产品标签的更新工作。
提前实施新版标签要求的产品,将严格按照新要求进行标签的设计、制作和使用,确保标签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合规,以保障消费者权益。
我司确保集团及受托方、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受托方于2027年3月16日起生产的全部产品符合新版标准及办法的要求。
特此声明!
泸溪河食品(集团)有限公司
2026年1月1日